Policy advice
2024-12-11 閱讀次數: 222
河北省深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項目為單位建立“農民工工資維權中心”,實現全省在建項目全覆蓋,將欠薪隱患吸附在企業(yè)內部,化解在萌芽階段。今年3月印發(fā)《農民工工資維權中心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對工作目標、建設標準、維權流程、工作職責等進行明確和統一,推進維權中心建設標準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便捷化。目前,全省6532個在建項目全部建立維權中心,涉及工資發(fā)放、合同簽訂、用工考勤、工程量核算等苗頭性矛盾糾紛得到就地及時化解,構建了“建設單位牽頭負責、施工單位協同配合、相關部門齊抓共管、農民工廣泛參與”的防欠治欠新模式。
明確工作職責,全面推廣建立農民工工資維權中心。堅持把“農民工工資維權中心”建設作為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協調機制和工資拖欠預防機制的有效載體,進一步壓實施工企業(yè)的工資支付主體責任。要求建設單位牽頭負責,會同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單位以工程項目為單位成立專門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機制、運行模式和保障措施,常態(tài)化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開展自查自糾;日常安排各參建單位負責人輪流值班,隨時協調處理與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矛盾糾紛,進一步提升源頭防欠和一站式化解欠薪問題的能力。
強化包聯監(jiān)督,保障農民工工資維權中心高效運行。為切實提升“農民工工資維權中心”前端治欠效能,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由項目所在地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和行業(yè)主管部門明確專人負責包聯,督促指導項目各參建單位做好工資支付制度落實、農民工工資發(fā)放、欠薪矛盾糾紛受理處置等工作,對因建設單位履行首要責任不到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分包單位履行直接責任不嚴格,導致欠薪問題多發(fā),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依規(guī)嚴厲懲處。同時,充分發(fā)揮工會勞動法律監(jiān)督作用,發(fā)現存在欠薪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由工會組織提請同級人社部門和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注重宣傳引導,提升農民工工資維權中心影響力。加強信息公開,將各參建單位和相關部門包聯項目責任人姓名、職務和聯系電話,以及農民工考勤和工資發(fā)放等信息,全部納入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范圍,依法保障農民工對工資發(fā)放的知情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不斷創(chuàng)新服務形式和載體,降低訴求反映門檻,積極引導廣大農民工通過“農民工工資維權中心”反映和解決工資權益訴求,進一步提升維權服務便捷性和時效性,打通農民工維權“最先一公里”。